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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人力资源师一级高级技师考试劳动关系管理(1)发表时间:2019-06-25

集体劳动争议与处理程序

1、集体合同的协商

1)决定劳动条件标准的约束因素:国家标准、市场因素(宏观经济状况、企业所处的行业、其他工会组织的集体协商结果的影响效应、工会组织的团结程度、集体协商各方的交涉技巧与公共关系能力)。

2)集体协商策略:谈判的特征:谈判的不确定性(本身的不确定性、未来的不确定性)、谈判问题的多维性。

策略:确定谈判的目标和各种项目的先后顺序;妥协和让步。

3)建立利益协调型的劳动关系集体协商的前提有二:不同群体在力量上维持均衡;各群体都应将各自的利益追求限定在双方继续合作的程度之内。

利益一体是计划经济的基本特征,我国已经向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转变,主要表现在:(1)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2)劳动关系多元化;(3)劳动关系复杂化;(4)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5)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

2、团体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特点:争议主体的团体性;争议内容的特定性;影响的广泛性。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程序:当事人协商;由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申请和受理、拟定协调处理方案、进行协调、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30+15)。

当事人的和平义务:(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进行协商、在申请和协调处理期间,也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当事人协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法院审理。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和团体劳动争议处理对策:自觉并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调解、仲裁活动或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积极参与因签订集体合同而产生的集体争议的协调活动;积极预防集体劳动争议和团体争议:措施:强化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劳动法制观念;强化对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管理;强化和完善企业的民主管理体制;强化与企业工会组织的沟通;制定劳动争议预防的工作计划。

完善劳动关系管理体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在既定的生产经营和增长水平的条件下,营造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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