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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发表时间:2022-03-14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为落实这个目标,在去年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四年来,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才4万多人,保费收入不到6亿元人民币。

郑秉文认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表明国家在重视它。他预计,具体实施方案或在今年出台,明年有望落地,如此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2.0版本将正式诞生。

但同时,郑秉文提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2.0版本要尽量规避1.0版本的弊病,要让它真正成为覆盖率较高、普及性兜底性较好、能够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而不是让它成为富人俱乐部,成为金字塔,只有少数有钱人才能参加的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冯文猛对本报记者说,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更多体现个人的自主性,在操作上,主体责任是个人,基本是个人掏钱自我做养老财务规划,在当前的情况下发展还受到一些制约。

冯文猛分析认为,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水平并不高,在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之后,再通过个人购买第三支柱保险心有余力不足。尤其是近两年,受疫情影响,一些行业和群体受冲击较大,在面临收入下降时更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此外,当前市场上现有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设计无法很好地满足个人需求,依然存在一些有待改善的制度安排,这些都构成了阻碍商业养老保险快速发展的现实障碍。

冯文猛表示,在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过程中有三个问题亟须解决。

一是面对老龄化加剧和老年人养老需求,保险产品种类不够丰富,很多产品设计未能真正起到“保障风险”的作用。

二是居民的保险意识和金融素养不够,对保险产品及相关风险的专业知识不足。须在全社会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让大家掌握正确的保险知识,根据自身情况在有需求时进行合理选择。

三是消除政策落地环节中的技术性障碍。从现有推出的试点情况看,还存在激励不足、中间环节成本过高等一系列技术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