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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发表时间:2021-09-10

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原定于9月11日-12日举办的江苏考区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停考,以下是江苏人社厅发布的相关通知详情:

 

  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调整江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原定9月11、12日举行),施行停考。在江苏考区报名成功参加2021年度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所缴纳的报考费用无需另行提出退费申请即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参加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因停考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报考地区号+12333)。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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