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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考试形式发表时间:2022-07-10
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劳动关系问题日益突出。为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需求和国家推进社保、个税等新劳动法规政策出台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的工作要求,认可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旨在加强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复合型人力资源法务专业人才,促进和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健发展。
证书简介: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管理的专业人员。


 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 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 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认可的省级社会化培训评价机构统一组织认证考试。


报考理由


       1、社会化认可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岗位能力必备;
  2、职场新宠——劳资关系“协调员”,劳动法与员工关系领域的准“律师”;
  3、系统学习劳动法与劳动关系专业课程,快速提升HR职业竞争力;
  4、享受国家“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四级享受政府补贴1500元,三级享受政府补贴2000元(具体以当地补贴政策为准),二级、一级可享受国家退休金补助。


报考对象


  1、从事劳动人事、薪酬福利、劳动合同管理等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2、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动争议调解与法律诉讼的相关人员;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机构人员;
  4、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企业工会与行业协会等从事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与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5、企业调解、行业调解、街道(乡镇)调解以及人民调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6、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人员。


  ■考试形式:


    四级、三级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二级、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考试还须参加综合评审,一级综合评审采用文件筐形式进行“工作任务分析”的书面论述,二级在理论和技能考试前撰写并提交不少于3000个字的论文参加评审;理论、技能和综合评审全部及格或以上的为通过考核合格。


报考条件


  ●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级、高级技师),以下条件可报考: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 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技师),以下条件可报考: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3、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
  4、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高级工),以下条件可报考: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 年及以上。
  2、具有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
  3、具有大专毕业证书,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4、具有大学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备注——
  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事务处理、社会工作等职业;
  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 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保障协理员、 劳动保障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 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中级工),以下条件可报考: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课程设置


  依照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教材及劳动关系实战管理中必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要求设计,以线上微课+面授培训学习相结合的混合方式,强化应试通关知识要点,快速完成劳动关系知识的系统学习与掌握。微课精讲,包含《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共42个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