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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考点:团体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发表时间:2019-06-20

团体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1) 因签订或变更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程序:

① 当事人协调;

② 由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申请和受理、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拟订协调处理方案、协调处理、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协调处理人员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自决定受理的15日内结束,延期最长不超过15日)。

③ 管辖:按照发生争议企业所在地或企业性质而定。

(2)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

① 当事人协调;

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③ 法院审理(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