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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报考条件发表时间:2020-11-20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0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校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为了帮助大家对教师招聘公告有更清楚的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报考条件”,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2020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3)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