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资格类考试 > 教师资格证 > 笔试辅导 > 幼儿教师 > 正文

2019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幼儿教育心理学复习第六章(2)发表时间:2019-08-22
 

 

  第二节 知识的获得

  知识的获得是知识学习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首先必须获得充分的感性经验,其次必须对所获得的感性经验进行充分的思维加工,这主要是通过直观和概括两个环节来实现的。

  一、知识直观

  (一)知识直观的类型

  直观是主体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教学材料的表层意义、表面特征进行加工,从而形成对有关事物的具体的、特殊的、感性的认识的加工过程。

  1.实物直观

  实物直观指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2.模象直观

  模象直观指通过对事物的模象的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模象即事物的模拟性形象。

  3.言语直观

  言语直观指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形式。

  (二)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1.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2.加强词与形象的结合;

  3.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形象的特点;4.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5.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二、知识概括

  概括是指主体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分析、综合、比较等深度加工改造,从而获得对一类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的、抽象的、一般的、理性的认识的活动过程。

  (一)知识概括的类型

  1.感性概括

  感性概括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

  2.理性概括

  理性概括是在前人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的加工改造,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程。

  (二)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1.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2.提供变式;3.科学地进行比较;4.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