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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售处方药的开闸,执业药师的就业市场将会更加广阔发表时间:2020-12-04
网售处方药非首次提出,这次有什么不同呢?网售处方药,经历多年来跌宕起伏的变局,这次算是彻底开闸。小编整理如下:
一直以来,能否通过电商平台顺利买到处方药,都为业内人士关注。尤其是这次疫情期间,为了避免被感染,网上购药成了多数人的首选。
尽管很多连锁药店依然对电商平台持谨慎态度,但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一切不可能都成为可能,网上购买处方药也进入“快车道”,公众体会过网络购药的便捷性后,很多人便会二次、三次再从网上购药,并不断重复这种习惯。
但是尽管网上买药已经十分方便,但品种多数以OTC和保健食品为主,处方药虽然也有零星销售,彻底的放开,这次尚属首次。
当然,这其中依然隐藏着风险,比如:实体店购药,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咨询药师,网上购药谁来审核药品和解答用药疑虑呢?
执业药师,机会来了
多年来,执业药师群体的发展极不均衡,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推动人们用药习惯的改变,较大程度上减少公众用药危险,他们仍然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之前较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多地远程审方的实施,短时间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问题,但也为执业药师群体带来担忧:究竟未来会怎样发展呢?药店还需要那么多执业药师吗?
而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的发布,药品网络销售被正式推出。
日前,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意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对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处方药的一系列问题作了明确。
《征求意见稿》规定,除了一些特殊管理药品外,其余处方药满足一定条件均可以零售。
但需要满足第9条的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另外,《意见稿》中多次出现“执业药师”字眼。为了保证网络销售处方药过程的安全、有效,《意见稿》还规定了执业药师的角色和地位、配备数量要求、处方药销售中的规定。
也就是说,执业药师的“审方”功能被正式提出。如果要网售处方药,就必须有执业药师进行审方。
未来,除了实体药店外,随着网售处方药的开闸,执业药师的就业市场将会更加广阔。
网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作用凸显
根据《意见稿》第10条规定:网络销售者除了需要承担相应义务外,向个人销售药品的,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执业药师的数量应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做到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销售记录清晰留存、可追溯。
《意见稿》第13条中规定: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还应当展示所配备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意见稿》第14条提到: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时,应当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
 
或增加执业药师就业岗位
 
随着网售处方药的开闸,未来对执业药师的需求度无疑会更高,这也意味着未来会有更多的岗位提供为执业药师提供。
 
根据《意见稿》第9条:网络销售处方药的是药品零售企业,而不只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也就是说:网售处方药不是连锁的“专利”,只要具备相应资质,中小药店同样可以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
 
一定程度上,这也打开了执业药师就业市场。
 
根据《意见稿》第11条规定,药品网络销售者可以通过自建网站、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第三方平台或者以其他形式依托相关网络服务商自建网上店铺开展药品网络销售。
 
这意味着,网上药店准入的平台将更为多样化,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网上药店的门槛降低了。
 
而开办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就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这也将刺激执业药师的社会需求。
 
执业药师发展:先有数量,再提高质量
 
很多业内人会说,虽然增加了就业岗位,但执业药师能不能“端”好饭碗,尚且不一定。
 
当然,目前来说,业内部分执业药师还不够专业,尚不能在指导用药当面发挥积极作用。但总体上来看,一方面,执业药师的入职门槛在逐步提高;另一方面,执业药师的专业度发挥还是需要充分的市场竞争参与。
 
也就是说,对于执业药师群体发展来说,要先有数量,才能有质量。目前,就执业药师数量来看,虽然已经基本满足每万人4名执业药师的需求,但执业药师只有充分就职于零售企业,包括网上药店,才能“倒逼”不合格执业药师退出行业。
 
不过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网售处方药的开闸,执业药师的审方能力、荐药水平都将被网络“放大”,这是机遇,同时也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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