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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人力资源变革的“三改”与“三定”发表时间:2019-06-18
  “三改”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方面的改革(即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简称“三改”)。早在2001年,原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内部通过竞聘上岗,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通过择优聘用,建立员工能进能出的制度;通过有效激励,建立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制度。概括起来说,就是“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升能降”。这绝对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决策,它将极大地调动国企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国企的效率(国企的低效一直为人诟病)。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时至这项涉及到众多人利益的伟大改革仍在艰难地推进或者只在理论意义上完成了改革,真正彻底完成了此项改革的国企并不在多数。

  “三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定岗、定编、定员(简称“三定”)。定岗就是企业内部需要哪些岗位,先按照科学的方法把岗位确定下来,而不是因人设岗;定编就是确定该岗位的编制数量,根据工作量和分工,需要设置几个人来完成该岗位的工作;定员就是具备什么样的任职资格的人才能胜任该岗位,即安排谁来扮演该岗位的任职者。需要指出的是,在企业里,有不少管理者并不清楚“三定”的含义和操作,通常还会把定编与定员相混淆。人力资源管理中讲的“三定”与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情况有所不同,比如,我们经常看到,一列火车的某节车厢的两端门头上写有“定员108人”字样,指的是本节车厢可乘纳的人数,而不在意谁在这节车厢里。

  “三改”是国企人力资源变革的重要内容。目前,中央和各地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都在有计划地推进这项工作,他们通常会借助咨询公司的力量帮助完成。咨询公司的工具和手段主要就是“三定”及薪酬和绩效管理体系设计。即把“三改”的理念通过“三定”的方法来实现,当然还要结合薪酬与绩效管理,建立基于岗位、能力、绩效的激励体系,从而破除“大锅饭”,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从“三定”的操作方法上看,定岗的方法有组织分析法、流程优化法、标杆对照法等,定编的方法有劳动效率法、预算控制法、德尔菲法等,定员的方法有任职资格法、素质模型法、竞聘上岗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