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资格类考试 > 教师资格证 > 笔试辅导 > 模拟试题 > 正文

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绩效考核中考核系数发表时间:2019-06-13

  在企业的绩效管理中,绩效考核指标以及考核系数的设定是十分关键的。对于某个员工,他的考核,我们希望个人考核系数与部门考核系数挂钩来发放薪酬,充分体现大团队思想。同时,在员工个人考核指标中,我们也希望员工能够积极努力的完成任务,并且高于绩效要求,使企业与员工都受益。这就涉及到两个方面,即纵向考核系数和横向考核系数的设定,具体分析如下:

  1、纵向考核系数设定

  部分负责人A对部门的绩效、全员的绩效负责,他的岗位工资发放系数很明显,A岗位工资发放系数=A个人考核系数×部门考核系数。

  如果该部门有分组、组下边有班,是否还会是相乘的关系,就需要另行考虑,B员工的绩效工资发放系数=B个人考核系数×班考核系数×组考核系数×部门考核系数,我认为是不可取的,因为B员工的绩效发挥可能和班、组、部门的绩效水平相关性依次降低,员工做的再好可能因为某些员工做的不好而导致班考核、组考核差,从而B员工岗位工资发放系数会很低,对员工的士气是一种打击,建议考核系数采用分权重相加,再乘以员工指标业绩,或直接依据员工的绩效程度挂到相应级别上。

  2、横向考核系数设定

  具体到某位员工C,他的关键指标可能有多项,比方C1、C2、C3,依据华恒智信的考核思想,C的绩效工资=(C1﹢C2﹢C3)×C1考核系数×C2考核系数×C3考核系数×部门考核系数T。有很多HR经理可能认为C的绩效工资= [C1×C1考核系数﹢C2×C2考核系数﹢C3×C3考核系数] ×部门考核系数T,C1考核系数﹢C2考核系数﹢C3考核系数=1。

  C1、C2、C3三项工作的完成大多数都是由员工独自负责的,所以,只要员工方法得当,积极努力,是可以跳起来吃到葡萄的,前提是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其实累乘法和分权重相加法都是一种管控手段和方式,累乘会使员工各项工作绩效越好,薪酬就更高,各项工作绩效越差,薪酬就会越差,几何效应明显,目的旨在督促员工不能荒废任一项工作,都要积极努力完成;而分权重相加通过权重的设计其实传达了公司对某些业务的重视程度是不同的,理论上员工会优先完成权重高的业务绩效目标。

  通过和谭老师的交流,我认为考核员工的各个指标相关性较强的情况下,工资发放系数可以采用累乘法,因为各项工作会在员工的努力下得到相应的反映,只要按要求努力工作就会有成果;而如果各项工作相关性不高,应该采取分权重相加的方法,因为各项工作相关性差,影响因素不一样,如果累乘会因某一项工作结果的不理想造成整体绩效更差,但是不一定是员工不努力工作的结果。

  所以,员工各项工作考核指标相关性强,说明影响因素类似,只要员工努力就会有所表现,如果单项工作绩效差,只会是员工的问题,可以采取累乘法;但是如果员工各项工作考核指标相关性差,则说明各项工作的影响因素不同、多样,员工努力也许还不一定保证每一项工作都很好的完成,所以应该采用分权重相加方法,即在肯定员工努力的情况下合适的判定绩效。

1    以上内容由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