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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人力资源管理师案例解析(八)发表时间:2019-06-13

天价薪酬与道德

在美国人异口同声谴责华尔街的高薪酬的时候,中国国内也爆出某些国企高管和某些行业的天量薪酬与岁入。最近,美国总统奥巴马更是直接提出限制那些接受政府救援的金融机构的高管年薪不得超过五十万美元。而在中国国内有媒体爆出消息称,一家证券机构在A股暴跌近八成的年份里,员工平均薪酬竟然超过百万人民币之巨!

但颇具玩味的是,美国的高管在民间舆论和政府政策的高压之下,纷纷表示接受批评要降低薪酬,甚至有给自己开出一美元的年薪的。但是在中国,听到的多是为天价薪酬寻找合理性理由的辩护。

世事此一时彼一时,在“承包万能”“一包了之”的改革之初,大家常见到这样的案例:一些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在年底分得让当时收入水平的人们瞠目结舌的奖金,以至于承包人不敢领取这份奖金,即使在“合理所得”“勤劳致富”的鼓动之下,还是有人将之捐献出来而不是受之无愧地收入囊中。

当事件作为一个“事儿”被提出之后,就意味着人们的心态在发生着变化。为此,有人再次将无助的眼光投向了“道德”,提出了“尊重市场更要尊重道德”的观点。那么市场和道德究竟是、又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现实的市场是资本的游戏场。关于资本的本性人们已经谈了几个世纪了,因此不必赘述。而在一个规范的市场上,道德是天然内含其中的,而且都已经包含在“价格”机制与成交价格(即交易的比例)当中了。

现在的经济学是以理性人为研究对象的,而理性人之所以成为理性人,首先一点他应该是一个自由人,具有对私有物的所有权和话语权(让渡还是不让渡),是具有独立价值观和独立判断能力的人,是理性的、相互平等的人。由自由的、平等的私有者之间自由达成的交易,其交易的比例(价格)就反映了这种自由人的权益,也就是说,自由的理性的私有者之间的交易是在相互尊重对方的私有者地位与人格的情况下做出的,因此,交易双方对各自利益的追逐都在经过自愿协商达成的价格当中得以体现,其中已经包含的“道德”的因素。市场正是因为这种自愿性和自由性而获得尊重。显然,我们不可以将“不道德”的指责附加在这种受到尊重的市场原则之上。

实证的市场可能广泛存在着不公平和不平等,而这正是我们要加以规范和改进的。值得我们尊重的市场一定是那个规范的、道德的市场,而不是实证的、可以被指为不道德的市场,所以,并不存在于市场和道德之间的两难选择。

显然我们不能既赋予市场参与者逐利权利的合法性,又同时谴责这种逐利行为的道德水平。规范地说,市场经济本身应该是法制经济,而法制本来就是最低的道德约束,不存在继续追究其道德水准的问题了。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指出,“价格”是一个区间,交换双方的权利都分别反映在这个区间的左右两个边界上了。因此,交换是互惠互利的,只有在相互认同对方的价值诉求的共识之下,才有可能达成皆大欢喜的成交局面。“成交”本身就是不同价值观念与价值尺度的相互尊重相互妥协,而这种尊重和妥协就包含着道德。也并非是某些经济学人所谓的经济学不讲道德,而是一个规范的、值得尊重的市场本身就已经包含了道德,无须再多次一举地强调了。或者反过来说,一个能够被指为不道德的市场并不是经济学所要求的规范的市场。

市场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这就意味着,尊重私有制和尊重道德是重复要求。

很多人谈论这个问题时会说,斯密写过《道德情操论》,以此论证私有制是讲道德的。然而,被后人称为“二重斯密”的斯密也有过不认为市场需要道德的论述,如“我们不必要感谢面包师”。 在一个规范的市场上,尤其是买方卖方都具有内部竞争性的市场上,成交的双方,都是自己出价对于对方最优的一个,否则他不会选择和自己成交而不是和其他人成交。证券交易的电子撮合系统引用的就是这种撮合原则。对于愿意出对彼此最优的价格的一对交易者,我们还有必要去讨论他们交易当中的道德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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