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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解读发表时间:2022-07-18   
7月18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济南市“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的有关情况。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郭永桂介绍,“十三五”时期,济南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效明显。绿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四新”经济增加值比重超过3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5.29%,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771家。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全市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碳排放累计下降30%以上,煤炭消费总量压减22.5%,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3.77%,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0.4%。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在全国率先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消除劣V类水体任务目标,重点泉群连续17年持续喷涌,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2%。绿色生活方式逐步推广,绿色建筑在新建民用建筑中比例达到10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54%。


“十四五”时期,济南市处于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强省会”战略机遇的重要窗口期,是跨越赶超的黄金期、关键期,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将《济南市“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列为济南市“十四五”市级重点规划之一。该《规划》是济南市首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绿色产业升级的专项规划,将是“十四五”时期济南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行动纲领,对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与《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省发改环资〔2022〕181号)、《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济政发〔2021〕9号)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划有机衔接,加强与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有效衔接,对30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分析,切实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规划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按规定履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规划》首次以专项规划的形式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同时,聚焦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针对性提出了重点工程,全过程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全链条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全领域夯实绿色发展底色,全方位健全绿色发展制度,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相关工作与重点领域紧密衔接、与重大战略相互呼应。


《规划》突出了济南特色,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等系列部署要求,又与济南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紧密结合,具有明显的济南特色。如在经济绿色转型领域,突出重点行业转型、服务业节电提质、农业品牌建设;在循环经济领域,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提出构建资源循环型社会、推动园区循环改造、强化水资源利用等重点工作;在基础设施领域,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重点建设起步区绿色试点、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和绿色建筑等。


《规划》明确了济南市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针对济南市产业基础和优势条件,围绕零碳、区块链、新型储能等产业技术前沿和市场需求,对绿色产业、绿色技术等进行前瞻布局,实施掐尖扶壮、绿色技术研发应用等工程,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围绕绿色发展品牌建设,提出了绿色园区建设、零碳示范、绿色生活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评价等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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