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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现“双碳”目标为核心,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方向发表时间:2022-03-11   
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制度,是确保“双碳”工作有序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农工党中央常委、北京市委副主委,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看来,尽管我国已基本具备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的管理实践基础和技术支撑条件,但仅依赖能耗“双控”和碳强度控制的间接控制手段,难以有效支撑“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王金南建议,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控制体系,选择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先行先试,为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奠定基础,推动“双碳”目标顺利实现。
 
  加强顶层设计
 
  王金南建议,遵循系统性、科学性、协同性原则,以实现“双碳”目标为核心,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方向,应构建集目标确定、责任清晰、配额分配、监督考核于一体的碳排放总量控制体系。
 
  一是坚持系统推进,紧密围绕“双碳”工作目标,把握好制度实施的时序度,由点及面逐步深化。“十四五”期间,在碳排放已达峰或处于平台期的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中选择有条件的省份,因地制宜开展地区碳排放“双控”试点。
 
  二是坚持精准科学,紧盯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探索行业总量控制与地区总量控制相配合、增量控制与绝对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差别化管理模式。
 
  三是坚持协同增效,把握好气候治理和污染防治的整体性,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同推进碳排放总量控制。
 
  积极开展试点
 
  王金南建议,充分利用我国在碳强度管理中的基础和经验,深入开展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技术体系和配套政策研究,推动开展行业和地区试点。
 
  具体而言,要结合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明确试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配额分配方法及配套管理政策。组织开展地区碳排放总量控制试点申报,尽快确定“十四五”期间地区碳排放增量总量控制试点范围,研究出台相关技术指南,不断积累工作经验。
 
  王金南建议,“十四五”时期,我国应优先选择电力、钢铁、水泥等管理基础条件好、已纳入或即将纳入碳市场的行业,实施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根据行业达峰形势和路径,采用排放绩效、强度、基准线等方法,将行业排放总量目标分解落实到企业,强化企业主体减排责任,加快形成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行业结构转型和绿色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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