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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发表时间:2022-02-25   

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在会上表示,从目前阶段看,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含税价格在每吨570-770元之间较为合理,这也是行业普遍共识。考虑中间环节流通费用等因素,明确了山西、陕西、内蒙古三个重点产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将综合采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上述合理区间运行。

《通知》同时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万劲松表示,目前,燃煤发电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燃煤发电价格机制相衔接,实现了“区间对区间”,燃煤发电企业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范围内及时合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这次完善机制就是要着力解决“煤电顶牛”难题。该“老大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煤、电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完善,难以有效衔接。去年10月,经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真正构建起“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实现了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联动。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是进一步“追本溯源”,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实现与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电价区间的有效衔接。这样,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了“三价联动”,从根本上理顺了煤、电价格关系,破解了“煤电顶牛”难题。

据了解,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煤炭市场价格客观上存在一个合理区间。本次是在充分考虑成本基础上确定的,兼顾煤、电上下游利益,并与煤电市场化电价机制作了妥善衔接,可以有效实现“上限保电、下限保煤”。当煤价达到区间上限每吨770元时,燃煤发电企业在充分传导燃料成本、上网电价合理浮动后,能够保障正常发电运行。当煤价触及区间下限每吨570元时,煤炭企业能够维持稳定生产。同时留出了足够空间,使煤价能充分反映市场供需变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后续,国家发改委将统筹考虑煤炭生产成本变化、能源行业发展等因素,及时充分听取行业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适时评估完善。

为确保运行,《通知》提出三项保障措施: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二是强化市场预期管理。进一步健全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归。三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同时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发改委方面还强调,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既不是重回政府定价,也不是放任自流。目的是在坚持煤价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建立价格区间调控机制,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防止煤价大起大落。也就是说,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放手让市场主体自主交易形成价格,政府监管要“到位不越位”,不得进行不当行政干预;一旦价格超出合理区间,立即采取调控监管措施,促进煤价回归合理区间。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也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实质上是一种预期管理手段,是煤炭价格调控目标,通俗的说就是“打明牌、划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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