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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考前复习,2019年人力资源管理师复习资料(二)发表时间:2019-06-13
技能部分 案例1:
  下面是星云公司(甲方)和员工张云(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乙方的职务为内部网络维护工程师,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网数据规划和建设;负责内部网的安全和维护。
  二、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为8小时。
  三、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应与配合。
  四、乙方需遵守《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各项劳动纪律。
  五、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2003年8月1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持续有效。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问题:请指出以上条款中缺少哪些法定条款。
  (1)
  (2)
  (3)
  (4)
  案例2
  日工资、小时工资应当怎样支付?
  邓某等15人系某住宅公司建筑工程队工人,月工资标准750元。1996年9月公司决定建筑工程队实行日工资制,公司以750除以每月日历天数30天,得出日工资25元。小时工资用日工资25元除以8小时得出3.13元。10月份发工资时,邓某等人实得工资529元,比过去少了221元。邓某等人找到公司,提出日工资标准太低,要求改正。公司以日工资是由原月工资标准换算而来为由,不予改正。为此,邓某等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问题:该公司的决定有没有错误,错在哪里?
  案例3:
  加班加点工资应当怎样计算?
  1996年9月,北京某食品公司因赶制中秋节月饼,连续三天每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2小时,谢某日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工资标准为2.5元,企业每天支付给谢某加点工资2.5元,三天共计7.5元。张某认为企业付给自己的加班工资不对,要求按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发给加点工资,而企业劳资科认为,三天共发给谢某7.5元加点工资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其计算办法为2.5×2小时×150%=7.5元扣除以发给谢某2小时的标准工资5元外,每天应发给谢某2.5元的加点工资。为此,双方意见不一。
  问题:该公司劳资科这样的计算对不对?为什么?
  案例4:这起拖欠职工的工资该由谁支付?
  周某系某大型机床厂职工,1995年3月作为富余人员被安排到该厂劳动服务公司批发部工作。厂里给批发部拨款10000元作为扶持经费。1995年5月该批发部由陈某承包经营。陈某与劳动服务公司签定了承包经营协议,协议约定,批发部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自付人员工资。但陈某从1995年8月至11月未向周某支付工资。在此以后,该劳动服务公司发现陈某在经营中有违法行为,即从1996年1月令其停业整顿。周某自1995年8月整顿期间一直领不到工资,多次向劳动服务公司反映均得不到解决。便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仲裁机关受案后,对周某的工资裁决为机床厂支付。但是在处理此案时,对周某的工资由谁支付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拖欠周某的工资应由承包人陈某负责支付,因为陈某在承包经营时与劳动服务公司签有协议,协议约定由陈某支付员工工资。另一种意见认为拖欠周某的工资应由劳动服务公司支付。因为批发部作为劳动服务公司的一个业务部门没有自主用人权利,且承包人陈某违法经营,是由劳动服务公司责令其停产整顿的。
  问题:本案所拖欠的工资应该由谁来支付?为什么?
  案例5:企业不能只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
  案例:职工桂某1977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某运输公司、邮电局等单位任职,1994年8月调到食品公司工作,1995年5月17日不幸摔伤住院,经医院确诊为轻度骨折,需半年多时间才能痊愈。1995年8月20日,公司通知桂某三个月的医疗期以满,如不能回公司上班工作将解除劳动关系。桂某提出自己已工作了十多年,三个月医疗期太短,而该公司以桂某只在公司工作不到一年,如不能在8月30日前回公司上班便解除劳动关系。为此,桂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自己应当享受的医疗期待遇。仲裁委员会受案后,对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解,企业接受仲裁调解给予桂某六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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