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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远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最新发布,注册监理工程师分哪几个专业发表时间:2021-04-27   
2021年清远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最新发布,注册监理工程师分哪几个专业

导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2021年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在2021年5月15日、16日举行。


、监理工程师考试的通过率

据统计,监理工程师考试的通过率在30%左右,和其他准入类考试5%--15%的通过率相比,监理工程师的通过率还是比较高的。监理考试每年考一次,而且证书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市场的缺口又很大,每年也吸引了众多的考生来报名参加考试。

虽然监理工程师的通过率相对较高,但是一年过四科的几率并不高。根据2020年2月28日新颁布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也就是说考生在连续的4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即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所以不必强求一年过四科。


、监理工程师的报名条件

《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2、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注册管理:

(一)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四)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五)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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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继续报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全科”级别,其2019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考试介绍

监理工程师相关政策:

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一)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三)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综上所述,学习监理工程师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付出一定会有收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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