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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表时间:2021-01-08   

关于做好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

(一)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2021年1月6日至2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2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须将相关报名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

(三)确认受理单位:中山市卫生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点:中山市博爱七路6号中山市卫生健康局(1号楼)401室,咨询电话:88360803。

二、考试时间

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24日至26日,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21年护士考试时间

三、报考资格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 号)和《护士条例》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在2008年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 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 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 年5 月12 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 号)规定,2002 年10 月31 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有效。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复印件);

5.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所有报考者须提交的个人材料;

2.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

(三)其他有关说明

1.个人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凡为复印件的,单位必须审核是否真实、有效(原件审验后退回个人),审核人注明与原件相符、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2.《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审查意见公章一致。

3.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服从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的相关安排。

五、收费标准

广东考区2021年度采用网上缴费,考试费用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文件执行,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6元。报考人员缴费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至3月12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2021年4月7日至26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考前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doc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