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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高级技师考试考试总复习(四)发表时间:2019-06-24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全面了解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一节 企业集团组织规划与设计

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特征:

定义:企业集团(EG\BG\IG)是现代企业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产权关系和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由多个法人企业组成的经济联合体。

基本特征:1、企业集团是由多个法人企业组成的企业联合体。而企业集团本身不是法律主体,没有民事权利,不承担民事责任,既不是统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也不具备总体法人地位。

2、企业集团是以产权为主要联结纽带。企业集团以母子公司为主体,这是企业集团区别于其他企业联合体最基本特征。

3、企业集团是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主体是核心层和紧密层,核心层是集团公司,实质上是控股公司、母公司性质;紧密层是若干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

4、企业集团具有多层次结构。在企业集团内部,集团公司依据产权关系,统一行使出资人所有权(产权)只能,统一投资决策,统一配置资源,统一调整结构。具有金字塔式垂直控制的分层次的组织结构。第一层次企业是集团公司;第二层次企业包括:控股层企业、参股层企业和协作层企业;第三层次企业是一级子公司、关联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二级子公司、关联公司组成。

绝对控股:持股比例超过50%;

相对控股:指投资企业中为最大的股东,一般持股比例超过30%

协作企业之间非产权关系。

二、企业联合的形式:

1、卡特尔 即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在划分销售市场、制定商品价格等方面通过协议而形成的契约式垄断销售联合体

2、辛迪加 即同行业企业通过签订产品销售和原料采购协定而建立的供销联合体,参加者保持生产和法律上的独立性,供销业务则由辛迪加本部统一办理。

3、托拉斯 组成托拉斯的原各公司的法人地位被取消,以该托拉斯大公司的分公司形式而存在,托拉斯组织由董事会掌管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

4、康采恩 参加康采恩的企业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具有法人资格,但是生产经营的方针政策方面必须服从核心的统一领导。是现代企业集团的雏形,但不能代表现代企业集团,因为含有自上而下控制的意思,不适用于战后的企业集团。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集团,是二战以后,独具日本特色的现代企业集团模式。

三、企业集团的主要作用:

1、企业集团是推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的主导力量

2、企业集团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支撑主体

3、企业集团是市场秩序的自主管理者,可以避免企业之间的过度竞争、无序竞争

4、能够很快形成在国际市场中竞争的实力,具有维护国家经济主权的战略作用。

四、企业集团的优势:

1、规模经济的优势

分工协作的优势

集团的“舰队”优势

“垄断”优势:是一切大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组织追求的最高目标。

无形资产资源共享优势

战略上的优势

迅速扩大组织规模的优势

技术创新的优势

五、企业集团的治理结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性质由产权结构的性质所决定。产权是所有权、经营权、转让权和分配权的总称。企业产权结构分为两个层次: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之间的结构、法人股东内部的结构。产权结构设计目的:一是对公司进行控制,二是为了选择公司治理结构。

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有关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有关公司的控制权和声誉索取权、分配权等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的安排,这些制度安排决定着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企业不同成员之间进行分配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包括:1、股东大会(最高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公司治理结构的中枢和管理权力中心)、监事会和经理班子(委托代理关系,包括法定限制和定义限制)的建立及权力分配的制度安排;2、股东(主要是法人股东)对董事会、经理人员和一般员工工作绩效监督和评价的制度安排;3、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设计及实施办法;4、企业出现危机时,法人股东的行为方式。

六、企业集团管理体制的特点:

1、管理活动的协商性

2、管理体制的创新性

3、管理内容的复杂性

4、管理形式的多样性

5、管理协调的综合性

6、利益主体多元性与多层次性

七、正确处理集团利益关系的四个基本原则:

1、坚持等价交换原则

2、坚持 共同协商、适当让步原则

3、坚持集团整体利益和成员企业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

八、国外企业集团管理体制的类型:

1、欧美型 欧美型企业集团实行“母公司(集团本部)—子公司(事业部)—工厂”三级组织结构形式,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工厂”和“集团本部—事业部—工厂”两种变化形式。

在“母公司—子公司—工厂”形式下,母公司是企业集团的决策权力机构,母公司实际上是一个控股公司。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1)、生产、经营、计划的协调与控制;(2)、组织管理与协调;(3)、财务管理(包括税后利润分配);(4)、投资的协调与控制;(5)、子公司高级职员的聘任。

在“集团本部—事业部—工厂”形势下,企业集团内部只有集团本部是独立法人,事业部和工厂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实质上还是一个“单体企业”,而不是法人联合体,称不上严格意义上的“企业集团”。集团本部起到企业集团投资中心的作用;事业部成为企业集团的利润中心;工厂则成为企业集团的生产中心。

2、日本型 该管理体制主要是指日本、韩国等国家一些大的企业集团所采取的一种管理模式。这一类型的企业集团实行“经理会—公司—工厂”三级组织结构形式。经理会是事实上的大股东会,职能主要有:(1)、在集团成员公司之间进行调整组合;(2)、决定集团成员公司组成共同投资公司;(3)、决定集团的对外活动,包括与其他集团的关系或对集团外企业的投资;(4)、决定成员公司领导层的人事问题。集团成员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自己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实行统一的成产经营。工厂是公司的生产单位,执行公司的生产计划,并只对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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