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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报名条件,你符合吗?发表时间:2020-09-22   来源:顿学在线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报名条件,你符合吗?

 

劳动关系协调员

 

一、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培训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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